独家访谈 | 房屋养老金——不增加个人负担 不减损个人权益
在8月23日上午国新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目前上海等22个城市正在试点房屋养老金制度,试点的重点是政府把公共账户建立起来。
房屋养老金制度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人担心房屋养老金会加重自己的经济负担,其实不然,多位受访专家表示,这项制度的实施,不仅不会增加老百姓负担,更不会减损大家权益,反而可以为房屋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
为什么建——
一切为了保障群众房屋安全
“房屋养老金制度的提出,源于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刘竞元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事故发生后,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国务院办公厅于2022年5月24日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房屋养老金就是其中最核心也是最关键的一环。”她说,我们居住的房屋,类似人的身体,会随着房龄的增加不断老化。我国存量住房平均房龄大概为30年~40年,一大批住房已处于“中年维修期”或“老年危房期”,老旧小区占比近40%。此类房屋因建造年代久远,受建造技术和建材质量等影响,房屋质量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如地基沉陷、墙壁断裂、外墙脱落、公共建筑配套陈旧落后等,房屋安全矛盾突出,事故频发。房屋定期体检和房屋质量保险无疑是事前预防与风险分散最好的方式和手段,房屋养老金则可以为这两项制度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经费保障。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尹飞同样持此观点:“房屋与普通商品相比,其生命周期较为漫长。在这个过程中,为了保障房屋安全与正常使用,必然会出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维修乃至更换、重建的费用。这类费用,就可称为‘房屋养老金’。”
“房屋养老金是一个通俗、形象的说法,借用了社保中的养老金概念,但两者的含义有很大区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讲席教授曾庆生称,房屋养老金由个人账户资金和公共账户资金两部分组成。其中,个人账户资金即为目前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使用由业主共同决定,用于房屋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另一部分是公共账户资金,用于房屋主体结构和共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督查以及应急托底保障,确保房屋主体结构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是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房屋安全作出的兜底性制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表示,尽管我国建立了购房者按建安成本5%~8%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制度,并在保障小区公共部位日常维护和电梯等设施更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数量十分有限,已难以满足城市房屋安全维护和老旧小区更新需要。因此,一些城市正在尝试多元化筹资,如财政补贴、土地出让金、公积金增值收益等,以形成稳定的资金池,应对未来存量房维护和更新的大笔支出,减轻大家的经济负担。
建什么——
重点是政府建公共账户
“这次建立的房屋养老金制度,主要是使用公共资金、建立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尹飞表示,目前,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的款项来自于公共资金,按照“取之于房、用之于房”的原则,正在由地方政府探索,通过优化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或通过财政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因此肯定不会加重业主负担。”
曾庆生也强调,房屋养老金制度的建立,不会也不应增加业主的额外负担。他说:“因为,试点的重点是政府把公共账户建立起来,用政府的‘帮助之手’补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的短板,通过统筹使用公共账户的资金,构建房屋公共安全屏障,切实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当然,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的建立、制度的推进与落实均需地方政府给予大力支持,也需在试点中进一步积累经验,提高资金使用质效,彰显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成效。”刘竞元说。
虞晓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提到,类似房屋养老金的做法在国际上有先例,如韩国通过多种渠道积累了可观的住房基金。她认为,建立健全房屋养老金制度是一个长期工程,需要整合各方面资源,优化资金补助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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